1.本票券限票列當場次使用,遺失破損不補發。
2.本券於比賽中請妥善保存,入場後中途離場者,需加蓋外出章,以利入場。
3.因下雨或其他不得已理由,依據棒球規則,規定比賽未滿5局無法成為有效比賽時,請憑此券觀賞冬季聯盟任一售票場次或辦理退票。(詳細說明請查詢聯盟網站)
4.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為中華職棒聯盟指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理賠公司,持票者若有理賠需求,請於事發當日主動告知工作人員;非因球賽而發生之意外(含突發性疾病)不予理賠。
5.禁止攜帶任何政治性標語或旗桿入場,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法人員有權驅離現場,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禁止拋灑紙花、攜帶大型旗幟與標語、瓦斯汽笛、鞭炮、樂器類,或容易製造噪音之加油器材及其他危險物品入場。離場時請將垃圾拿至垃圾桶丟棄,請勿隨意丟棄。
6.為顧及觀眾安全及球場秩序,請儘量勿帶未滿12歲之兒童,如帶兒童時,成人應全程陪同並妥善照顧,避免意外發生。
7.如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等疾病或孕婦,務請評估自身情況及相關風險後,再入場觀賞球賽。
8.持票者明白自身與相關之未成年參與者為自願入場,並了解參與本球賽有潛在受傷(或致死)及隨身物品毀損之可能性。行使本票券權利以入場、觀賽之觀眾,即為同意並承擔自身及相關未成年參與者,有於比賽過程及前後過程(包括但不限於熱身練習、中場表演、餘興節目或散場等)相關活動中,因包括但不限於飛球、落地球之射倖性或拋射彩帶之娛樂性物體,及因其他觀眾不當或過失行為受傷之風險。
9.購買或使用優惠票者,請出示證件。
10.票券持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對外散佈任何賽前、比賽過程及賽後之相關訊息,所列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敘述、錄像、攝影、錄音等永久或暫時之重製品或其他與比賽相關訊息。
11.聯盟及其相關單位得不受地域限制、永久性且無償利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任何出現於實況直播、電視轉播、錄音廣播、攝影、錄影、錄音等重製球賽過程相關方式之持票者肖像、姓名、聲音、評論或其他相關權利,並進一步以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重製等方式,全部或一部使用該內容。
12.票券持有人不得攜帶寵物進入球場;不得有妨礙比賽正常進行或意圖與球賽參與者接觸之行為,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具攻擊性之標語。違反規定且經勸阻無效者,聯盟有權要求票券持有人離開球場。
13.違反本票券使用規則及安全規定者,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得拒絕票券持有人行使票券之權利,違規情節嚴重且或影響公共安全者,將移請警方處理。
14.球賽期間,請小心飛球,注意安全。